好好說話,說好話~~談順從訓練

新竹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  孟瑛如教授

在所有父母們的抱怨中,最常被提到以及令他們感到最棘手頭痛的問題,便是應付固執、愛唱反調及大膽違抗的孩子。在設法對付這類孩子時,通常會引發一種權力之間的奮戰,那就是:到底最後會由孩子來決定依他自己的方法來行事,或者由父母來決定讓孩子順從並配合家規或者當時的命令。
    
過去處理不順從和違抗行為的最大法寶是處罰壓制,但是單單靠處罰是達不到效果的,尤其是針對常伴隨衝動思考問題,難從過去經驗習得教訓的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兒童而言,採用增強獎勵的方式往往會更富教育意義,而且讓孩子在自然及喜悅中了解欲達成的目標行為,在認知改變上效果會更持久。處罰不順從與增強順從合作都是行為後果的控制。近年來處理兒童不順從和違抗的重點已經從後果的控制轉移到事前的控制與行為的訓練。所以父母如果能以好好說話,對孩子說好話的方式來下命令,對增進孩子的順從度當有助益。

<前事掌控  增進順從度>
以下我們將介紹如何對孩子下命令以增進孩子的順從度:
前事的控制指的是大人在下達命令時要控制和修改的事項。當我們盡可能掌控住所有因素時,便可增加孩子的順從度。

 一、下達命令前:
父母親或師長下達命令前,可先問自己三個問題。
    1.在目前的情況中適不適合下達命令?
    2.是否可以就事論事而不以耀武揚威的方式來下達命令?
    3.有沒有足夠的準備,能貫徹命令且要孩子服從它?
當大人在下達命令時,應將帶給孩子的困擾以及嫌惡的感覺減到最低的程度,且命令需基於目前情況所需要,採就事論事的方式,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指使孩子。一旦命令下達,父母親就需有充分把握能徹底至執行。另外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執行的命令需與地點相配合,例如:家有家規,校有校規,老師和父母需把行為規矩和行為的期望向孩子解釋得清清楚楚才行。

<需避免的下達命令方式>
 二、命令的下達:
命令的下達方式有以下幾件事應極力避免:
1. 鎖鍊式的命令:
此種指令包含無數個命令,且一個接著一個有如連珠砲。 一連串的指令不僅孩子無法負荷,也會常使孩子不願去服從。
2. 模糊不清的指令:
這種指令往往沒將事情交代明確,孩子很難聽從指令去  做判斷。例如:「仔細聽我講」應改為「我講話的時候,眼睛看著我!」等孩子注意到我們或是採取行動讓孩子注意到我們時再說:「如果聽不懂要馬上問清楚,而且要點點頭或是告訴我你已經聽懂我說的話。」以具體的行為一步一步界定出來,孩子才能遵循。
3. 發問式的命令:
以發問式的方式來下達命令很容易使孩子誤以為是「請求」,例如:爸爸對小明說:「快要吃飯了,是不是可以把玩具收起來?」這種有含「是不是」、「能不能」或「可以不可以」的命令不僅軟弱無力,更使孩子有機可乘,孩子可以照大人的意思去做,也可以拒絕或顧左右而言他。所以可以改為簡單命令句,例如:「再五分鐘要吃飯了,請把玩具收起來。」而有時候若以責問的口氣下達指令,也會招致同樣的反效果,例如:「飯都快涼了,你到底要不要來吃飯啊?」
4. 下達命令後追加一連串理由來解釋其要求:
若命令下達時孩子感覺不舒服,大人可適時解釋,但解釋應出現在下達命令前,而非在事後。事後長尾巴的解釋,常會讓孩子有迂迴逃避的機會,當大人與孩子的交談重心從命令的執行轉移到命令是否適當,便很容易出現孩子不順從與違逆的情況。例如:爸爸可能下一個指令:「功課這麼爛,以後再也不准妳玩電腦了!」孩子問:「那如果學校作業需要用電腦查資料呢?」爸爸:「好吧!除了查作業資料以外不准玩。」孩子:「那如果同學要跟我用電腦做小組討論呢?」爸爸:「………」

基於上述的顧慮,在提出命令時有以下幾點要訣可供參考:
(1)引起孩子的注意,且命令內容簡單、正向、清楚、可行:
當年紀較小的孩子有注意力渙散的情形時,可呼喊其名字使彼此做視線接觸,然後以堅定懇切的語調告訴孩子要做什麼。使用的語言必須孩子能完全瞭解,且確定指令內容是孩子能力可以執行的。
(2)要求一個命令一個動作:
最好一次只交代一項指令,待孩子完成後再下下一個指令。
(3)提示命令後給予適當的反應時間:
下達命令後,給予孩子五至十五秒的反應時間,若已超過十五秒則可再重述一次指令,且聲明是最後一次。假使孩子仍不願服從,則大人應在孩子出現抗爭行為之前施以輕微的處罰,例如:罰站或取消孩子某項特權等。

<避免鎖鍊啟端 預防違抗>
三.違抗的預防:
孩子對大人的違抗是一連串的鎖鍊關係,而鎖鍊的啟端往往是一些無關緊要的瑣事,例如:孩子質疑賞罰不公或是彼此鬥嘴,小事逐漸累積起來便會成為嚴重的行為問題。處理這些事情的原則,應在鎖鍊的啟端便控制好整個局勢。一般的違抗行為大都起因於孩子當時處時暴躁的情緒中,在大人尚未發佈命令前,他已經感到很生氣、挫折甚至已對大人產生敵意。在這種情況之下,只要指令一出來,孩子自然會採取對立的立場,而且很快的升高為爆炸式的違抗行為。

當發現孩子由小事情引發為公然反抗的事端時,可採取以下幾點原則:
1、當孩子暴躁易怒時,不要火上加油進而提出要求。
最好是稍待等候,採暫時隔離的方式,看孩子的情緒風暴已過再發號命令。例如:「你現在很生氣,等你覺得可以談時,我再跟你談!」或是:「你現在很難過,我先讓你獨處五分鐘,我們再來談!」,說這些話時,大人自己的口氣須溫和且堅定。當孩子在氣頭上時,大人的任何指令都可能變成嫌惡刺激。也可以在孩子生氣時詢問他是否有需要協助的地方,如果能找出解決的方法也會是消除憤怒的可行途徑。
2、孩子提出質問與爭論的話題時,大人盡量不要捲入其紛爭。
對於孩子提出的質問可以置之不理,且不要和孩子爭論,但可重複指令,並告訴他等完成指定的事情後,再來討論。如果孩子繼續不順從,可不予理會等他冷靜下來再重新提出指令。
3、找出孩子不順從與違抗的內在與外在觸發因素。
一旦找出問題根源與事情發生過程,便要立即打斷行為鎖鍊,且越早越有效。
 
基於上述建議,所以父母如果能好好說話,以對孩子說好話的方式來下命令,對增進孩子的順從度當是會有相當大助益的,畢竟親子天性,每一位孩子在心底深處都是想做好孩子,想順從指令以博取父母歡顏的!
    

<<資料來源:赤心會訊第29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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